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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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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价 单位 |
服务内容 |
收费形式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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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降费 |
25吨以下:2000元/架次;26-50吨:2200元/架次;51-100吨:2200+40*(T-50);101-200吨:4200+44*(T-100);201吨以上:8600+56*(T-200) |
元/架次 |
机场管理机构为保障航空器安全起降,为航空器提供跑到、滑行道、助航灯光、飞行区安全保障(围栏、保安、应急救援、消防和防汛)、驱鸟及除草,航空器活动区道面维护及保障(含跑道、机坪的清扫及除胶等)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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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停场费 |
2小时以内免收;2小时以上:每停场24小时按起降费15%计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收。 |
元/架次 |
机场管理机构为航空器提供停放机位及安全警卫、监护、守护、泊位引导系统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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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桥费 |
单桥:<1小时,按200元计收; |
元/小时 |
机场管理机构为航空公司提供旅客登机桥及服务所收取的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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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客服务费 |
70元/人 |
元/人 |
机场管理机构为旅客提供航站楼内综合设施及服务、航站楼前道路保障等相关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航站楼内道路交通(轨道、公共汽车)、电梯、楼内保洁绿化、问讯、失物招领、行李处理、航班进离港动态信息显示、电视显示、广播、照明、空调、冷暖气、供水系统;电子钟及其控制、自动门、自动步道、消防设施、紧急出口等设备设施;饮水、手推车等设施及服务。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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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检费 |
旅客行李:12元/人;货物邮件:70元/吨 |
元/人;元/吨 |
机场管理机构为旅客与行李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以及机场管理机构或航空公司为货物和邮件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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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价 单位 |
服务内容 |
收费形式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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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降费 |
25吨以下:2000元/架次;26-50吨:2200元/架次;51-100吨:2200+40*(T-50);101-200吨:4200+44*(T-100);201吨以上:8600+56*(T-200) |
元/架次 |
机场管理机构为保障航空器安全起降,为航空器提供跑到、滑行道、助航灯光、飞行区安全保障(围栏、保安、应急救援、消防和防汛)、驱鸟及除草,航空器活动区道面维护及保障(含跑道、机坪的清扫及除胶等)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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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停场费 |
2小时以内免收;2小时以上:每停场24小时按起降费15%计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收。 |
元/架次 |
机场管理机构为航空器提供停放机位及安全警卫、监护、守护、泊位引导系统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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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桥费 |
单桥:<1小时,按200元计收; |
元/小时 |
机场管理机构为航空公司提供旅客登机桥及服务所收取的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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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客服务费 |
70元/人 |
元/人 |
机场管理机构为旅客提供航站楼内综合设施及服务、航站楼前道路保障等相关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航站楼内道路交通(轨道、公共汽车)、电梯、楼内保洁绿化、问讯、失物招领、行李处理、航班进离港动态信息显示、电视显示、广播、照明、空调、冷暖气、供水系统;电子钟及其控制、自动门、自动步道、消防设施、紧急出口等设备设施;饮水、手推车等设施及服务。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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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检费 |
旅客行李:12元/人;货物邮件:70元/吨 |
元/人;元/吨 |
机场管理机构为旅客与行李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以及机场管理机构或航空公司为货物和邮件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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