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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市场调节价 |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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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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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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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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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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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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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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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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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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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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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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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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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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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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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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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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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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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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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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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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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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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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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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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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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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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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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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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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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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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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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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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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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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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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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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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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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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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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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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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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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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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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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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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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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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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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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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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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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
地面设备使用费 |
(人民币)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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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
(人民币)元/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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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
高端旅客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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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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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逾重行李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
(人民币)元/公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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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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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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