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市场调节价
代理报关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集装箱堆场业务
港口码头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国际机场业务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

国际机场业务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市场调节价项目)--出口环节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备注

1

一、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

机场管理机构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 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 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参照民航发〔1994〕128号《对外地面服务收费标准》(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架次
(一起一落)

 

2

二、国际航班非航重要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中额外收费

地面设备使用费

(人民币)元/小时
(人民币)元/车次
(人民币)元/人次

 

3

客舱服务、货舱、货舱及飞机外部清洁服务、机务非例行服务。

(人民币)元/工时

 

4

三、国际航班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高端旅客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200元/人;150元/车次收取,

(人民币)元/人次
(人民币)元/车次

 

5

不正常航班保障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人次

 

6

逾重行李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按各航司要求的分成比例不同,双方协议定价。

(人民币)元/公斤(件)

 

7

海关数据传输服务

按照民航规〔2021〕46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规则的通知》 执行市场调节价。按100元/班次收取。

(人民币)元/班次(单起)

 

备注:此表公布范围是企业自主定价的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